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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服务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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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管理服务合同(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通用5篇)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1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依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现有壹辆鸿得利牌车载混凝土输送泵车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偿转让给乙方。

车辆信息如下: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码:登记日期:

一、本车价款共计人民币小写___元乙方先行支付给甲方人民币小写___元后,甲方应同意乙方将车辆开走,待甲方配合乙方将车辆过户完毕后,乙方将剩余车款小写:___元一次性付给甲方,过户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担。

二、甲方需对本车的真实性、合法有效性负全部责任,如因来路不明或被抵压查封等其他因素给乙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本车甲方不做任何质量保证,由乙方现场鉴定认可购买,成交后双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四、自签字成交前,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由甲方负责。签字成交乙方开走车辆后,此车有关的一切事宜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五、其他相关约定: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应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完善对汽车运输市场的规范管理,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参与、平等互利、共谋利益”的服务宗旨,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五条和南充市交通局、南充市交生计(1995)字第12号文件之规定,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车辆服务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将自购汽车过户(上户)到甲方公司,由甲方统一提供服务,但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所有:经营性质为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遵守甲方合同规定的有关制度。

第二条:合同期限从签订本合同时起至乙方车辆报废时止。

第三条: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按___元/年的标准收取服务费,第一年的费用乙方在签订合同时支付,以后每一年度的费用应在每年车辆年审时支付。

第四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服务:

1、办理运输发票路单,除税费外,甲方只向乙方收取工本费而不得附加其他费用。

2、办理过户到甲方的一切手续和证照,代办车辆的规(税)费的缴纳。

3、应乙方要求,派人协助乙方处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债权债务、违法违规产生的各种纠纷。

4、接受乙方委托办理车辆保险等相关事宜。

5、组织对交通法规、安全常识、运输业务以及其他涉及运输管理方面知识的学习

6、应乙方要求可为其收集提供货源信息和其他运输信息。

第五条:乙方应当在拿到车辆过户手续证照后5日内付清甲方代办理该手续和证照的一切费用,在每月25号前将次月应交的各种规(税)费用一次性全部预交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交付缴费等手续。

第六条:乙方车辆的经营方式“自主独立经营”,其在经营中发生的运输等合同纠纷或相应的侵权纠纷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自行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乙方车辆在运行中因交通事故产生的责任应自行承担,如人民法院依法在裁判文书中确定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实行追偿。

第七条:乙方车辆不幸发生第六条所载纠纷时,应积极主动处理,如乙方消极处理,甲方有权代为协调与处理,有权聘请诉讼代理人,同时还有权处分乙方的车辆或应获保险赔偿款以支付纠纷产生的赔偿和处理纠纷产生的所有开支。

第八条:无论是甲方应乙方要求,还是甲方在乙方消极不出面处理第六条所载纠纷情况下参与纠纷协调和处理,乙方均应承担甲方为此所开支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交通费、出差补助费、生活费、档案查询等费用)。

第九条: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合法出售、馈赠、转让等转移车辆的实际所有权时,应当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如以其车辆设定抵压等担保时,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的同意。客运车辆的线路牌属甲方公司资产,乙方不得私自转让、挪用、出租、盗用等,否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乙方车辆须委托甲方办理保险事宜,除法定强制保险外,乙方需投保其他险别的(如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应以书面形式特别告知甲方。保险费用在乙方车辆上户(过户)到甲方之前由乙方至少交付4000元,如乙方不预交,甲方有权停止代办理保险业务和车辆的有关手续。

第十一条:乙方及其聘请的驾驶员是该车安全生产及安全事故的安全第三责任人,乙方应负责该车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检查车辆的安全隐患、上报安全预防计划、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乙方及其驾驶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

第十二条:乙方聘用驾驶员及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伤亡均与甲方无关,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为了转移乙方的雇主责任,乙方应得为其聘用的驾驶员投保一定限额的人身意外保险,该保险由乙方为其办理。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因一方迟延履行债务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如一方违约,如需继续履行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义务,如给对方导致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乙方不按时缴纳甲方为其代缴的规费、管理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如因本合同引发诉讼纠纷。双方约定一律由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双方签字即生效,但甲方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地址:

地址: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3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___车号:___手机:___)

甲方根据经营现状,需要租赁一辆货车做日常运输使用,乙方拥有___车辆,并具有承运能力和资质,经双方自愿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车辆履行本合同:

1、七证齐全:身份证、行驶证、车辆购置附加费、营运证、保险卡、当月养路费票、驾驶证且对应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

2、乙方确保上述证件有效,车厢符合甲方装货要求;

3、在本合同签定前无遗留未解决纠纷;

4、乙方为此车辆的所有者,车辆符合相关法律,规范经营;

5、确保车辆正常保养、维修,能正常运行,不影响甲方运输时效;

第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方式运输路径及服务费用:

1、不固定路线包月租赁模式,即:甲方为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所有油费及过桥过路费用但不包括车辆维护维修等费用,费用报销依据为过桥过路费票据,及加油发票;

2、甲方为乙方每月支付4800元车辆使用费用(160元/天*30天=4800元),无论甲方每天有无业务或者业务量大小,车辆空置时乙方不负责,甲方均需按照每月4800元支付车辆使用费;

3、如乙方原因未能出勤,则按照160元/天扣除,当月出勤数不得低于25天,如低于25天或者经常不能接受甲方安排,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乙方原则上行驶路线为开平水口镇范围路线,如路线临时改变,亦要服从调度安排,但路径不能超出珠三角范围及交通管制区域内,如超出路径范围内产生的罚款,则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费用结算方式

双方采取如下结算方式:

1、车辆使用费用采取定期定额结算,甲方15天定期予以结算。

2、过桥过路费用及油费采取每周一报,实报实销形式。

结算车辆使用费用时,乙方需要提供:出勤登记表(需直属领导签字确认).

报销过路费用过桥费用及油费时,乙方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过桥票据及加油发票,加油发票定额无效。

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乙方同意甲方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到如下帐号:

收款人姓名:

收款人开户行:

收款人帐号: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就甲方车辆定点维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为甲方提供长期车辆维修、保养。主要项目有:大修、二保、小修、年检。

二、甲方将本单位车辆(包括数量、车型、车号需附清单)委托乙方维修、保养。

三、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进行作业,对大修车辆出具“质量保证书”。

四、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时,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派修单或司乘人员报修项目进行作业,严禁自行扩大作业的内容。根据车辆实际情况需扩大作业内容的,需经甲方人员同意方可进行。

五、乙方在维修、保养甲方车辆需更换配件时应实事求是,必须做到交旧换新,保证不弄虚作假。

六、甲方车辆在乙方报修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免费返程送回服务。甲方车辆在市内发生故障,乙方随时免费提供施救回厂的服务。对甲方的车辆,乙方提供节假日、夜间加班特别修车服务。

七、甲方车辆进厂要登记油料、里程数。在维修期间,乙方除试车和办理有关年间业务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车开出厂外,如乙方违反规定,除向甲方作出检讨外,并对违纪当事人作出处罚。

八、乙方对甲方长期维修、保养的车辆,按以下标准收取费用:零部件的加价幅度在进价基础上不超过以下标准:工时单价:元/工时,材料费加价率省内进货%,省外进货%。

九、甲方车辆进入乙方厂区维修、保养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造成车辆损坏及物品物品丢失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车辆发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允许挂账,每次维修清单需由甲方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十一、甲方直按时结算维修费用,每月用现金或转账方式自行到乙方所在地支付。如到期不支付维修费,乙方将向甲方(除维修费外)按每天1%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负责人、经办人发生变更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十三、甲、乙双方每年进行一次意见征求座谈会,乙方将根据甲方要求,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及质量,保证双方满意。

十四、质量保证:大修60天1万公里,日常维修质量保证期60天,一级保养10天2千公里,二级保养30天4千公里。

十五、本合同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生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20xx年12月xx日

车辆管理服务合同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地下停车场(以下简称“本停车场”)的公共秩序及安全,加强小区机动车的停放管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机动车停放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基本情况:

1.1地点:;

1.2车位号:__________;

1.3收费起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1.4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___元/月·辆,收费金额共计___元/年·辆;

1.5本地下停车场采取年付费方式。乙方应于每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清下一年度管理服务费;

1.6乙方停放在该停车场的车辆情况为(应由车主亲自填写):

品牌:

型号:

车牌号:

颜色:

2.由甲方负责本停车场的管理。包括

2.1秩序维护

地下停车场交通秩序的指挥管理,车辆停放管理,车辆安全管理,人车分流管理和车

场设备设施管理;

2.2车场清洁

定期清扫擦洗地面和交通标识,保持地下停车场清洁整齐,标识清晰。每天定时开启排风设备和新风输入导引设备,保持地下停车场空气达到规定指标;

2.3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按照北京市普通住宅小修标准对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地下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4消防管理

定期检查巡视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排除火灾隐患,严格限制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地下停车场;

2.5综合管理

建立、健全地下停车场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紧急情况处理预案。

3.管理方式:本地下停车场实行一车一证一卡管理;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有权按政府有关政策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4.2有权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收取管理服务费;

4.3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4.4有权对违反《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的用户予以书面警告,对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程度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4.5有权对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小区道路通畅或影响公共安全的车辆采取移动、上锁等措施,因此产生的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6有权获取停入本停车场车辆的真实资料的复印件,如发现所提供资料虚假,有权拒绝乙方将车辆停入本停车场;

4.7有权对进出车辆进行登记,查验停车凭证;

4.8有权拒绝无车辆行驶证和无本停车场停车证的车辆使用本停车场,对无证车辆拒绝停放与放行;

4.9负责本停车场及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及管理工作;

4.10负责安排专人看管停车场,采取各种防范措施,防止车辆丢失;有权劝阻、制止任何损害停放车辆的行为;

4.11负责向乙方开具物业管理企业发票;

4.12其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有权对甲方提供的停车管理服务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

5.2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车辆丢失的,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3车辆在本车场出险后,凭车辆保险合同,有权要求甲方出具出险的证明材料;

5.4遵守停车场管理的规章制度,遵守《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5.5服从停车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疏导;

5.6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车位,合理停放车辆;

5.7按规定使用本车场的设备、设施;

5.8保证不将车辆停放在车位以外的其他位置上;保证车辆停入车位时不骑线、压线、越线或进行其他不合理停放或不按特殊情况下本停车场管理人员的要求停放;

5.9保证车、证、卡相符,如需更换车辆须向甲方提出书面更换车证申请,否则,甲方有权拒绝车辆进入本停车场;

5.10提供车辆真实资料,并为该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

5.11车位管理采取一车一证一卡方式,乙方不得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不得将证卡转借他人使用,如被发现,甲方将予以没收,对于乙方借出证卡或使用伪造、过期的停车证及感应卡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6.其他事项:

6.1本车位如被他人车辆占用,甲方应为乙方安排替代车位,并及时通知该车车主将车辆移出本车位;

6.2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五个工作日内按协议向甲方交纳管理服务费用,逾期不缴纳,甲方不承担乙方车辆、车位的管理责任。并有权拒绝乙方车辆使用本停车场;

6.3乙方不得使用地下停车证将车辆停放于小区地面;

6.4地下车库作为特殊用途的地下空间,是按北京市人防、消防、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由停车管理单位统一进行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和规范设置交通标识、施划停车线、车位号。任何用户不得随意搭建构筑物或施划标识。否则甲方有权利拆除而无需担负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6.5按照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如因维修甲方需暂时占用乙方车位时,甲方应安排临时替代车位用于乙方停放车辆,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车场的维修养护工作,不得借口阻挠或要求甲方支付车位使用费。因阻挠维修造成损失扩大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6不论乙方车位是否空置,乙方必须就其车位的管理向甲方按期全额支付当年管理服务费;

6.7乙方出租车位时,管理服务费由乙方交纳;

6.8乙方转让车位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各项费用;

6.9乙方出租、转让本车位时,应至少提前10日通知甲方,乙方应遵守有关政府规定,有义务保证承租方、受让方书面承诺遵守本协议及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6.10乙方在采取出卖等方式处置所拥有的车位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规定,并应持有政府房管部门批准的有效合同或协议于30日内到甲方处备案。否则该车位的管理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仍由乙方承担支付义务;

6.11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乙方转让车位产权时所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车位所有权同时过户;

6.12乙方如违反以上甲方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13乙方已详细阅读并了解《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之所有条款,甲、乙双方均同意,《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及收费办法

7.1管理服务费价格:___元/年·辆;

7.2管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按年计费交纳;

7.3如遇政府有关部门调整停车场的收费价格,则甲方有权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调整本停车场的收费标准,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通知方式为:在本小区各楼宇地下停车场入口处和各楼宇一层大厅布告栏内张贴《调整停车场管理服务费用通知》,张贴七日。乙方应在该通知要求的时间内,按新标准交纳停车管理服务费用,如乙方按时足额交费的,本合同继续有效;如乙方不按时交纳及或不足额交纳该费用,则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交回停车证等停车手续,结清本合同项下已发生的费用,甲方有权自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之次日起,不再承担乙方车辆和

车位的管理责任;

8.管理责任

8.1因甲方管理不善,使乙方车辆在本地下停车场中被盗丢失,甲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8.2因乙方违反本停车场管理规定或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自身及他人车辆被刮、碰或损坏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他人车辆造成损失的,亦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8.3乙方车辆内存放可燃、可爆、腐蚀物等,造成自己车辆损坏,乙方自行承担损失,如给他人车辆及或给本停车场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8.4乙方车辆要求甲方保证不被损坏的,须另行交纳甲方管理费_____元/月·辆。

9.违约责任的处理:

一方违约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必须赔偿。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合同解除:

11.1双方协商一致;

11.2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的;

11.3甲方明显怠于行使管理责任的;

11.4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标准交纳管理服务费的;

11.5本合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如需延期,双方应另行签定合同。

12.其他:

12.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2.2《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依据京国土房管物[20]663号文件《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小区机动车停放的通知》编写。

附件:《地下停车场管理规定》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