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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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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注意事项1

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新人着装问题

结婚证注意事项

在拍结婚证照片的时候,服装只要是平时的普通穿着就可以,因为结婚证照片是要配红色背景,所以最好是穿蓝黑色系的衣服,为表正式大家最好选择正装。

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结婚照的要求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结婚照的拍摄地点

登记当天:登记处有专门拍结婚证照片的(数码),还给刻光盘,和照相馆差别不大。即拍即得,效率很高。

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发型

头发在一周前弄好,不要前一天剪个人见人恨的发型,这个,姐妹们一定要盯好,男人们啊,根本就觉得头发跟拍结婚证照片没有关系。

结婚登记照注意事项之表情

拍结婚证照片时,两人最好都能有很灿烂的笑容,姐妹们不想被误认为任何一方有被逼婚的`嫌疑,那就提醒自己,并教育好老公。

办理结婚证照片要求

一、办理结婚证照片总体要求

1、结婚登记:三张大二寸(5×3.8cm)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2、离婚登记:两张两寸(3×4cm)近期免冠单人照片;

3、补领结婚证同结婚登记,补领离婚证同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规格为“背景为蓝色或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

小贴士:一般到正规的照相馆跟摄影师说拍结婚证照片,他们都会知道相关注意事项并提供对应服务。或者可以到民政局结婚登记处专门拍结婚证照片的地方拍。

二、结婚证件照片性质

1、照片为证件照,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等;

2、照片应为双方合影,不得使用合成照片。

小贴士:可以在登记前一个月或者更早一些去专门的照相馆拍结婚证照片,这样可以在领证时省去很多等待的时间

三、结婚证件照片版式

三张结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三张离婚证照片应当为同一底版。

结婚证注意事项2

一、多少岁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上有相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男女双方就可以去结婚,办理登记手续: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没有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符合条件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满足以上条件,双方就可以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去的时候带上以下材料: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自己没有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结婚证丢了怎么办

补办结婚证的条件

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补办流程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当事人离婚或已经丧偶的不予补发)。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工作人员初审;

2、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三、结婚证在哪里办

去夫妻双方户口上的任意一个民政局,也就是说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

四、没有结婚证怎么离婚

1.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2.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五、没有结婚证怎么上户口

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此外,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