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范文 > 书信函 > 教育行风建设承诺书

教育行风建设承诺书

推荐人: 来源: 学识文学馆 阅读: 7.05K 次

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按照县教育局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更新育人观念,树立教育行业新形象,“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和谐发展”,我自愿向学校、向社会、向家长郑重承诺:

教育行风建设承诺书

1、依法执教。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散布违背法律和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传播邪教。

2、爱岗敬业。心系学校,刻苦钻研业务,恪尽职守,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缺课,不脱离课堂。按时上岗值班,值班不脱岗。提升服务水平,对待办事群众态度热情,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

3、热爱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提供教育与服务,了解学生特点,保护学生权益,关心学生成长,发展学生特长,不歧视、讥讽、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放弃学困生。

4、廉洁从教。不组织参与面向学生的有偿办班补课,不以教谋私,不收取学生、家长财物,不接受家长宴请。

5、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教师良好形象,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在工作日饮酒,不赌博,不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不在校内吸烟,不在课堂上接打手机。

6、严格自律。讲究职业道德,严守教育法纪,不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不强制学生购买任何学习资料。

承诺人: 年 月 日

第1 / 1页

竹山县教育局政风行风建设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高履职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竹山县教育局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坚持依法治教。依法依规设置办学机构、规范办学行为、开展教育活动、加强监督评估,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息时间、课程开设、作业量、考试次数、教辅资料等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有超范围行为。

二、规范收费。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重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补课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滥征乱订教辅材料、自立项目乱收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做到举报必查、查实必究。

三、阳光招生。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改进作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对办事群众做到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办理,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效率。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重要内容。对群众举报的教师违规补课、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变相推销教辅资料等有悖师德师风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上述承诺事项,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监督执行。如有违诺,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719-42201870719-4220173

邮箱:#url#

城南小学教育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规范学校(幼儿园)的办学(办园)行为,切实改进作风、端正行风、履职尽责、提高质量,更好地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崇川教育,我校(园)向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认真贯彻落实素质教育基本要求,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2、学校认真抓好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建设,创建井然有序的教育教学秩序和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3、教师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团结务实,谦虚好学,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教师切实关爱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认真落实,严格执行“五严”规定。

5、坚持廉洁从教,规范教师行为。不对学生实行强制服务,不接受在校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和吃请。

6、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标准收费,不向学生乱收费。

7、推行校务公开,树立行业新风。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及师生公开校务情况;主动开展民主评议,诚恳接受社会监督。

8、严格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深化学校教育教学、后勤、师生安全等管理,建设优良的校园文化,提升办学品位,构建和谐校园。

以上承诺,请家长、学生和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2012年8月12日

通辽市教育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按照市政府纠风办的要求,为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通辽市2015年教育工作行动计划》,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完善管理制度。

二、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受教育权利,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牧区留守儿童及城镇孤儿、流浪儿的受教育权利,认真落实助学政策。

三、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市监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有关问题的意见》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义务教育乱收费行为。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转变文风,厉行节约,廉洁从政,杜绝公共资源不良交易。

五、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制度。增强程序的刚性约束,保证集体决策制度落实到位。科学合理进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做到权责统一。

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杜绝吃拿卡要现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坚决不设单位“小金库”。

七、落实“一岗双责”。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同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廉政建设的领导和监督。

八、大力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在行政审批中心增设便民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落实承诺主要责任人:高娃

落实承诺具体责任人:乌日吉乐图

监督投诉电话:8835302 8835281

江宁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推进全区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就教育系统加强行风建设向社会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一个原则”

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原则。

二、实施“二个提高”

提高师资队伍水准。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践行南京中小学教师誓词,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属于区教育局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评比验收活动,让基层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三、落实“三个规范”

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招生,招生政策公开,考试录取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办高中计划外招生“三限”规定。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违纪行为。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符合规定,收费行为规范,进一步完善助学机制,实现政府助学“应助尽助”。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江苏省“五严”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做到“四个确保”

确保校舍安全。加大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力度,做到当年新生危房当年消除。老校舍及时维修,消除隐患。

确保“学有优教”。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确保符合条件的来宁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同城待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建立校园防控传染病的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举报及时查处。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督促、检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对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江宁区教育系统行风监督投诉电话:52281696,51196583,电子信箱:#url#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二Ο一二年九月

黄石港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一、坚持“一个原则”

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原则。

二、实施“二个提高”

提高师资队伍水准。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为人师表。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不歧视、侮辱学生。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钱物等。在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或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属于区教育局审批、审核、核准事项,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转变机关职能,进一步减少会议、减少文件、减少评比验收活动,让基层集中精力抓好教育教学工作。

三、落实“三个规范”

规范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政策公开,公平公正招生。

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执行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四、做到“三个确保”

确保“学有优教”。确保全区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平等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权利;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家庭经济贫困而辍学;确保符合条件的来黄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享有“同城待遇”。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确保校园安全。加大中小学校园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校园防控传染病的长效管理机制。

确保举报及时查处。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督促、检查;设立举报电话,认真受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对违反行风建设要求的行为,按照管理权限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