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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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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小编整理的漳州民政局离婚协议书,供参考!

漳州民政局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范文

协议人(男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女方): 身份证号:

协议人为明确婚前婚后双方财产所有权、债权债务承担及其他与财产权益相关的法律事宜,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作如下协议:

一、双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财产,不论双方在订立本协议后是否结婚,均归各自所有,另一方无论在任何条件下,均无权主张分割。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截止到协议签订时,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财产:

(一)不动产:

(二)动产:

二、协议人双方婚后实行财产分别制,即婚后各自的财产收入、所得、购置的动产、不动产归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财产所得另一方无权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行使完全财产所有权。基于一方名义购得的财产所附权利义务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外一方无关。如在以一方名义购置不动产时,可由一方以自己名义签订买卖合同及贷款,该不动产所有权利义务以及产权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担,与另一方无关,若有必要,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购买方办理抵押贷款手续。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贷款还贷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为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由各自享有和承担。若在婚后借债,任何一方在形成债务时,有向债权人告知“夫妻婚内财产分别制”的义务,即明确告知债权人,所借财物还债责任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担,与配偶无关,配偶不承担连带责任,并保证债权人在知悉此事实前提下出借财物,否则,若由于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担连带责任时,出借方应按另一方承担和履行连带义务的双倍向另一方支付补偿金。

四、为保证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经济支持,双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用于存放共同财产的银行账户等事项进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五、双方所生子女的开支由双方承担,具体承担的数额和比例可由双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书面约定。该书面约定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协议虽名为“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但不影响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婚后财产处理等本协议约定相关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漳州市办理离婚证注意事项有以下几点:

一、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裂。

二、从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财产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协议以登记离婚为生效要件,如果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已经签字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四、为避免登记离婚后解决遣留问题的麻烦,建议离婚协议书由律师代为起草与审查。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其结婚登记是在中国内地办理或中国驻外领事馆办理的;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登记机关不予办理;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五、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双方当事人或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注:办理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条件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辖区内常住户口。

5、需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办理材料

1、双方户口簿原件、双方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本人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

4、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名。

2、审查: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 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离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办理地点

芗城区民政局

地址:芗城区钟法路6号

联系电话:0596-2662735

龙文区民政局

地址:龙文南路区政府大楼3楼

联系电话:0596-2128822

云霄县民政局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汀仔洋旧振云大酒店2楼

联系电话:0596-8519506

漳浦县民政局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青年路原国税大楼2层

联系电话:0596-3225145

诏安县民政局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良峰路县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6-3323962

长泰县民政局

地址:长泰县解放路84号

联系电话:0596-8322072

东山县民政局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务局5楼

联系电话:0596-5839236

南靖县民政局

地址:南靖县人民路山城镇政府附近

联系电话:0596-7822561

平和县民政局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6-5232362

华安县民政局

地址:华安县华丰镇靖河路24号

联系电话:0596-7362181

龙海市民政局

地址:龙海市石码镇大埕28号

联系电话:0596-652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