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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東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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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教師資格證考試報考條件

2016年山東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

山東教師資格證考試報名對考生學歷、戶籍或人事關係等都有一定的要求,山東教師資格證報名條件如下:

  報考對象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或工作單位(在讀學校)在山東省內的中國公民,且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進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的人員。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人員,5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爲,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以1-3年暫停參加考試的人員,處罰期內不得報名參加考試。

  報名條件

(一)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申請初級中學、進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一級職業(執業)資格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申請人員,其學歷要求可放寬到大學專科。

(二)符合學歷層次要求的2015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本次教師資格考試,其他在讀生不得報名。

(三)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其他條件,如思想品德鑑定、身體條件、普通話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四)其他說明

2013年前已經入學的師範類專業學生可在畢業後3年內免於教師資格考試,直接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畢業超過3年的,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並取得合格證明。

爲做好新舊政策銜接,已參加以往山東省組織的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兩課”考試)並取得考試合格證的,可在規定的5年有效期內,免於筆試。該類考生面試有關問題詳見面試公告。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全國有效的通知》(教資字〔2012〕24號)精神,已在外省參加過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且取得單科以上合格成績的考生,在滿足我省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內可免予考試。

2015年,《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山東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及認定製度改革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魯教師發〔2013〕1號)關於非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報考教師資格考試筆試必須有在省級教師教育基地學校修習規定的教師教育類必修課程的經歷,並考覈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非師範類專業畢業生報考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的,必須有在省級教師教育基地學校確定的教師專業發展學校進行教育實踐(包括教育見習和教育實習)的經歷,並考覈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報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課教師資格,必須有相應專業學習經歷和在生產一線從事本專業半年以上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可代替教育實踐經歷等規定暫不執行。具體辦法視教育部和我省教師資格認定改革推進情況另行制定,實施前將以公告形式提前一年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