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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特崗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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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普通話證(語文老師要二級甲等以上;其他科目要二級乙等以上)

陝西省特崗教師

一般每兩個月可以考一次(北京可參考)

2.考心理學以及教育學(對於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習的全面輔導,通常是在下半年10月份舉辦,考試通常在2月底和3月初,合格成績保留三年,因此最好一次性通關;在考心理學和教育學時,就要報名好考試的等級——幼兒教師/小學/初中/高中(職高)/中專/中職/高校,你的學歷一定要高你報名等級一級,如果你要教高中就一定要本科或以上學歷,另外高校教師資格證是提供給大學在職教師考的)

3.拿上你的以上三個證(教育學,心理學,普通話)外加畢業證、身份證、體檢合格證、申請表,就可以去認定了。認定的時候教委會安排說課——也就是“試講+面試”。認定的時候你要選好級別和科目了(就是要選好教小學或初中等等,和數學、語文之類的科目)

說課30分鐘,分:試講15分鐘和麪試15分鐘,教案考之前上網下一下模板,就可以了。

說課北京的是是在每年4月和10月,透過說課就可以拿到證拉。

考試基礎科目:

考取高等(包括本科、大專、高職)學校教師資格人員: (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首都師範大學)

高等教育學概論、心理學概論、高等教育方法概論 、教學技能

考取高中、中專、中職、初中、小學的教師資格證人員:

(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北京大學資源大廈820:)教育學、教育心理學

考取幼兒園的教師資格證人員:北京的培訓地點可到北京師範大學東面對面

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

其他各省市的相關政策會有不同,可諮詢當地教委.

關於教師資格證的政策,考試資訊,考取流程, 可查閱

本站教師職業前景

今年9月10日是我國第21個教師節,據日前的一項調查顯示,教師這一職業在求職者心中佔有相當重的分量。就“如果同時有做教師和企業職員的機會,你會如何選擇”這一問題,52.6%的被調查者選擇到學校做教師。

而據智聯招聘320萬簡歷庫中的數據顯示,一般城市義務教育階段的教師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在大中城市則在2000元左右,加上課時費和過節500-1000元左右的獎金,按升學率和區排名成績的浮動獎金,教師的收入和福利與其他各行業比較並不低。同時,在職場競爭白熱化的今天,相對穩定的職業前景和受人尊敬的'職業形象令教師這一職業魅力倍增。在關於教師社會地位的調查中,地位和收入緊密掛鉤,中等職業教育教師得票只有2.0 %;幼兒園教師是2.6%;小學教師2.9%;中學教師9.4%;培訓機構教師10.9%;最高的是大學教師,有53.7%。

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人們往往對教師職業存在誤解,以爲教師工作量僅限於每週要上的幾節課工作特別輕鬆,實際上教師可能是晚上要工作到12點之後的比例最大的羣體。教師的主要負擔有以下幾項:

(1)備課。所花費時間平均爲上課節數的四倍,新入行教師可能要高達十倍。

(2)迎接各種評比、考覈和檢查。工作量無法估計。完全無報酬的情況下,晚上回家加班、留單位加班、暑假的週末加班,國慶節只一天假,是極普通的事,多數教師對此深惡痛絕。

(3)所謂的科研。爲了職稱,教師通常都要發-論文,編教材,搞項目和課題,有些帶經費,有些自掏腰包。對於普通學校的教師,發-論文通常是極虧錢的事情,發一篇核心期刊論文教師有可能要賠進去1000多元。高校教師科研所花費時間估計與上課節數相當。

(4)勤雜事務和學校活動。花費時間約相當於上課節數的一半。

正因教師工作辛苦,收入微薄,所以我國纔有所謂的“教師節”,以安慰教師羣體。

當然,隨着國家科教興國戰略的進一步實施,教師的工資和待遇將被逐步納入國家工作人員統一管理,這意味着教師的工資將得到很大提高,實現與國家公務員收入差距之間的不斷縮校

本站教師資格條例

(1995年12月12日國務院令第188號發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第三條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師資格工作。

第二章教師資格分類與適用

第四條教師資格分爲: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進階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進階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進階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第五條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進階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進階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教師資格條件

第六條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第四章教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透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準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進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盛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進階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