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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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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優秀的方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

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範圍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亂佔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後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台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範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户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佔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髮現的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台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幹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幹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户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佔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台賬,並將核查情況進行彙總,彙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於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佔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艱鉅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佔耕地建房的,本着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採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佔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2

土地是民生之本,是我們社會發展之基,而耕地是糧食生產的重要基礎,保護耕地對保障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和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隨着人類的繁衍生息,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保護土地卻變成了一個為世人矚目的話題。但是,目前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事件不斷湧現,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導致耕地面積急劇減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問題亟待嚴加處理。

一、我鄉鎮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現狀

果遂鄉地處我縣縣城的東南面,屬山區鄉鎮,人口密度大,基本農田保護區分佈廣,全鄉有基本農田面積1xx多畝。始興縣國土資源局在修編《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xx—xx年)》時,把果遂鄉的耕地基本上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後來只調整了一小部分基本農田給村民建房。在鄉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調查中,發現大部分村民都因住房困難、基礎設施條件差和國家取消了農業税等原因,致使近幾年我鄉村民陸續出現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事情。據統計,自xx年—xx年4月果遂鄉共發生農村違法用地有54宗,涉及土地面積7.3畝。其中:佔用耕地違法建房有37宗,面積4.4畝;佔用基本農田違法建房的有7宗,面積1.7畝;佔用荒地違法建房的有10宗,面積1.2畝。“四清理”工作開展以來,我鄉仍有一批農户未經批准在耕地上違法建房。上述違章用地,都沒有統一的規劃和設計,村民都是隨意在自家的責任田裏亂建房屋,造成了土地資源的較大浪費。同時,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二、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產生的原因

經過認真調查和深入分析,我們認為,造成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主要原因有:①國土部門收編後,鄉鎮人民政府已不是執法主體,弱化了違法用地行為的監管力度。②國家減免農業税後,老百姓對耕地的保護意識不強,只要集體分給自家的耕地,便自作主張,不經審批隨意建房。③編修始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把村莊周圍的耕地全部劃分了基本農田保護區,沒有考慮到以後村莊的發展,有些農户住房確實困難,但因沒有預留建設地用,而無地方建房,造成亂佔耕地違法建房。④村民要求建房時,村莊規劃沒有及時跟上;⑤基本農田保護區的保護責任不夠明確,各部門都認為基本農田的保護是國土部門的責任。⑥對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打擊不夠及時,力度不夠大,助長了農村違法用地的發生。⑦村、組幹部對耕地保護意識較淡薄,對違章建築管理力度不大。

三、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危害

1、造成大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土地是十分有限而珍貴的自然資源,耕地被亂佔濫用,導致土地面積急劇減小,國有土地資產流失嚴重。

2、嚴重影響了農村建房的`秩序。因個別農户佔用耕地違法建房,其他村民爭相效仿,以致一發而不可收,違規建房者越來越多,嚴重擾亂了農村建房的秩序。

四、對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看法和建議

針對本鄉54宗違法用地,我鎮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法律程序,依法依規下發了《責令停止土地違法行為通知書》,配合縣國土部門組織了三次大規模行動,對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情況進行了強制拆除。縣國土部門也依法依規下發了《土地行政處罰告知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移送法院強制執行。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宗被法院強制執行。在羣眾中,造成了未經審批也可以建好房屋的惡劣影響,導致其他人

跟着建房,有逐年增加,俞演俞烈之勢。

針對上述狀況,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加以制止:

1、領導重視,部門盡力。各級領導對違章建築問題要高度重視,因為它事關城市的發展,事關我縣節約型社會、和諧社會建設的發展大局,各相關部門要相互配合,各負其責,各盡其力,齊抓共管,嚴格執法,對違章建築露頭就打,露頭就管,把違章建築消除在萌芽狀態。

2、繼續加大宣傳保護耕地的力度。耕地是農民生存之根本,縣、鄉、村三級要加大耕地的保護力度,杜絕耕地違法挪作他用,從源頭上控制違法用地行為的發生。

3、加強巡查制度的落實。建立縣、鄉、村、組四級巡查聯絡員,加強巡查力度,發現亂佔耕地違法建房事件,應馬上制止,並及時上報,形成一套有效的動態管理機制。

4、加強村鎮規劃,特別是空心村的改造規劃,引導村民節約、集約用地。此外,在今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調整一部分耕地給村民建房。

5、建議國土部門嚴格執法,儘快採取措施,依法打擊亂佔耕地違法建房的行為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3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相關要求,守住耕地紅線,遏制亂佔耕地建房現象,經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宣傳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劣佔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佔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羣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羣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藉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幹道、重要節點、户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户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諮詢台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幹部作用,進村入户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牆、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羣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小學宣傳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製作台賬,彙總後於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範圍亂佔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繫、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佔地性質、佔地人羣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惡意佔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鑑。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紮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幹部、羣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幹部、羣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係、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佔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附件1:基本農田“五不準”

(1)不準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的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

(2)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平壩)地區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隨意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3)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4)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5)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附件2: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的行為均應明令禁止。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強佔耕地建房屬於未經批准佔地,多佔耕地建房屬於超出合法批准的面積佔地,均屬於非法佔用土地行為,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農業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義務,擅自將承包耕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應明令禁止。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需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對以上述名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發展休閒、旅遊、養老、餐飲等非農業產業的,應明令禁止。

(6)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對農村村民違反上述規定佔用耕地建房的,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城市居民嚴禁到農村購買農村村民住宅,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設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禁止買賣。對違反禁令買賣的,相關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必須由有權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作出,非法批准佔用耕地建房的,批准文件無效,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件3: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十個一律”

一是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

二是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

三是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

四是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

五是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

六是“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七是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八是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是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

十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4

為落實國務院、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做好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發[20xx]2號)、《鳳台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鳳農房辦[20xx]2號),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莫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摸排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範圍。

摸清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設施農業用地管理助推鄉村振興的通知》(皖自然資規[20xx]3號)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工作安排

鎮級層面組聘請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本鎮技術摸排團隊,做好基礎數據,資料收集和應用的技術保障,參與鎮級實施方案的制定、以及鎮級核查技術保障工作,及時利用國家層面下發的20xx年以來亂佔耕地建房遙感監測圖斑,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彙總分析。

本鎮聘請的第三方單位指導各村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信息平台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載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各村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核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摸排期間,鎮級層面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村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四、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鎮級抓總。鎮級層面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第三方單位和鎮(成立嶽張集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整治領導小組”),統一組織調度、統籌協調推進摸排工作。鎮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整治辦”)設在鎮自然資源和規劃所,承擔日常工作,制定鎮級實施方案,完成相關資料準備,組織開展督導,調度通報進展情況,抽查彙總摸排成果,建立台賬,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並向縣、鎮整治領導小組報告。加強對村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鎮抓落實。鎮黨委和政府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負責摸排工作的組織落實。按照縣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各村全面摸排本村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建立工作台賬,並對數據的真實性承擔責任。

五、時間安排

從20xx年10月開始,至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上報摸排成果。具體進度安排如下:

(一)準備階段(20xx年10月10日前)。鎮級層面制定摸排工作方案,落實工作經費,確定第三方單位,明確技術路線,開展基礎數據處理和分發,組織業務培訓。各村根據鎮級摸排工作方案,明確各村職責,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工作。

(二)摸排調查階段(20xx年10月20日前)。各村對20xx年以來所有佔用耕地房屋進行拉網式排查,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形成初步摸排成果,以村為單位彙總形成台帳、清單,通過信息平台上報,鎮級層面加強對摸排工作檢查指導。

(三)核實糾正階段(20xx年11月10日前)。各村利用國家和省下發20xx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上報最終摸排成果。各村委會作為填報主責單位,對填報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鎮黨委和政府作為摸排成果質量審核責任單位,須嚴格履行審核責任,並在11月10日前向縣整治辦報送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清理整治工作要求作為檢驗“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具體行動,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村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及《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三)堅決遏制新增違法

遏制新增違法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的當務之急,20xx年4月3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通知,要求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正在違法建房的,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的,一律由鎮人民政府依法責令立即停止。20xx年7月29日,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各村要完善土地執法監管體制機制,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強化日常監管,務必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防止再增加違法違規佔用耕地面積,牢牢守住耕地保護紅線。

(四)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全程監督,主動邀請鎮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黨員幹部和其他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鎮黨委和政府加強對各村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敷衍塞責、推委扯皮、避重就輕、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各村相關負責同志。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確報的幹部,要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以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規定,使廣大幹都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擁護和支持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清理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5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六盤水市、盤州市召開相關會議及文件精神,以“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嚴格保護耕地,嚴格控制增量,加強農宅審批管理,依法依規穩妥處置,確保工作有力有序開展。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抓緊抓實

成立普田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薛 將(黨委副書記、政府鄉長)

副組長:薛建富(黨委委員、雁子村掛村領導)

肖純金(黨委副書記、小畢舍村掛村領導)

馬厚興(政法委員、大木橋村掛村領導)

王正梅(紀委書記)

孫建成(黨委委員、啊榔村掛村領導)

王仕祥(黨委委員、老格子村掛村領導)

謝登奎(黨委委員、狗場壩村掛村領導)

成 員:王建明(黨政辦負責人)

桂寶平(自然資源所長)

張昌盛(城鎮建設規劃所所長)

晏 忠(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楊 雄(城管綜合執法分局局長)

孫澤亞(生態旅遊服務中心主任)

張文琳(交通管理站站長)

杜 麗(保田片區水務服務中心工作員)

王仕祥(綜治辦負責人)

張榮金(普田司法所所長)

任可喜(保田電管站普田鄉負責人)

胡 鵬(盤州市公安局普田派出所所長)

以上相關部門全體成員,各村(居)兩委成員、網格員,包村工作組全體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自然資源所,丁翔兼辦公室主任,負責全鄉做好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及農村宅基地管理宣傳、服務、巡查、處置等日常工作。

二、強化宣傳,提高依法依規用地意識

各村(居)、相關部門,採取懸掛橫幅、製作永久性標語、張貼“十個一律”和“八不準”宣傳頁,採取LED顯示屏、廣播、微信、羣眾會、進户到人面對面宣傳等方式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户曉,服務對象清楚明白。

三、強化優質服務,確保合理用地需求

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及《盤州市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普田鄉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管理審批,符合建房條件的宅基地申請,不需要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應在一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最遲應在兩個月內頒發宅基地批准書和規劃許可。網格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村級應在10日內完成相應的申報手續。政府及部門主導或實施的項目,自然資源所要主動對接,強化選址服務,指導項目選址符合國土空間管控要求,同時要加強項目監管,在用地未批准前,嚴禁動工建設

四、切實壓緊壓實責任,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

領導小組成員要加強農宅日常工作管理,嚴格按照“普田鄉村級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網格化管理責任清單”做好相關工作,對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態度堅決,發現一起處置一起,該拆的拆,該復耕的復墾。

(一)網格員對本網格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應當在3日發現、立即制止、經制止無效後報村支兩委處置。

(二)各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接到網格報告後,及時制止,並進行前期處置,經制止無效向掛村領導報告。

(三)掛村領導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包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5日內處置到位,對處置確有難度的,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四)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領導小組成員5日內處置到位。

五、強化督查考核、嚴格追責問責

(一)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適時巡查督查,按照一月清零一次發現新增違法問題要求,建立遏制新增建房問題整治台賬,逐一細化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要求、整改時限、整改責任人,每月月底前,確保全部“清零”。

(二)當月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管理及問題整治工作納入當月村級購買服務考核。

(三)本村內接到網格報告或領導小組巡查發現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的,未第一時間組織進行處置到位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四)領導小組相關成員,接到報告有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5日內未組織處置到位的,對發現的違法用地制止有難度,自發現之日起10日內未向上一級報告的,由領導小組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函告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移交有關紀檢監察機關處置。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6

為落實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摸清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和底數,做好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辦[20xx]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成立銅陵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自然資源、分管農業農村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縣區政府、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改革辦、市委網信辦、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衞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扶貧辦、市行政執法局等31個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區落實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並抽調人員集中開展工作。

三、摸排任務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市範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分別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四、技術路線

採取上下結合的方式,發揮各級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準備基礎資料

市級將統籌國家下發、省級下發和市級已有的基礎資料,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統一時點更新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備案數據庫等,以縣、區為單位進行統一分發。

各縣、區要利用國家、省、市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結合本轄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製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二)明確填報平台,組建技術保障團隊

省已開發建設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我市將在省平台上填報全市摸排信息、數據,並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我市將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技術保障團隊,收集市級各部門已有基礎資料,統籌分發相關基礎資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的摸排數據填報、數據匯交的技術保障工作,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彙總分析。

縣、區也要相應建立技術保障團隊。

(三)管控成果質量

各縣、區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核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各級政府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摸排期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縣、區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五、工作職責

堅持“市級抓監管和審核、縣級抓落實、鄉鎮抓摸排”的原則開展摸排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牽頭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具體負責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級、市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有關技術單位和鄉鎮(街道)、村組等各級基層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區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並建立工作台賬。

(三)鄉鎮(街道)要按照縣、區安排的時間節點,組織精幹力量,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進行信息採集,做到不漏、不重,準確無誤。

(四)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準備相關基礎資料,如二調成果、土地確權資料等,配合縣、區做好摸排範圍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續等的認定,並組織基層自然資源部門人員全程參與鄉鎮(街道)摸排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縣、區做好農村村民住宅類問題的認定、資料審核等工作,及時提供本部門相關資料。市公安機關負責對在摸排過程中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市紀委監委負責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和領導幹部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及時查處。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

六、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9月30日前)

根據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全市摸排工作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做好摸排相關準備工作。各縣、區制定本轄區工作具體方案,明確部門責任,確定技術支撐單位,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準備工作。

(二)縣級摸排調查階段(20xx年10月25日前)

各縣、區要以實地核查為主,綜合利用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在轄區內開展拉網式摸排。要按照規定的摸排範圍、要求,對20xx年1月1日後所有佔用耕地建設的房屋開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定性準確。鄉鎮(街道)、(街道)、村(組)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屬摸排範圍的房屋,按類別逐個填寫《信息採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確摸排人員職責,按照“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擔起責任,做到排查結果真實有效,不虛不假。

摸排過程中,摸排人員要從不同角度拍攝全面反映房屋及佔地狀況的現場照片。房屋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再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測量。

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各縣、區要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載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並形成台賬、清單。同時,要注意加強對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台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20xx年10月25日前,各縣、區將本轄區初步摸排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本轄區摸排數據等。

(二)市級督導、檢查(20xx年10月底前)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審核縣、區上報的報告、表格、資料等。特別是對各縣區通過平台上報的數據,要認真審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並對全市摸排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不定期通報摸排成效。

同時,將適時成立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督導檢查組,對縣、區的摸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限期整改。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底前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全市摸排數據等。

(三)核實糾正階段(20xx年11月底前)

各縣、區利用國家下發20xx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形成最終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縣、區政府將本轄區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摸排最終成果進行彙總分析,上報市領導小組。11月20日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升政治站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全市各級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全面摸排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重要性、複雜性和嚴峻性,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實施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調動基層黨委政府的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限期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三調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複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諮詢服務電話,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縣、區也要相應設立諮詢服務電話。

(三)保障工作經費

各級政府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就此項工作追加財政預算,保障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按照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和市、縣財政安排。

(四)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中進行審核和複核簽字,鄉(鎮、街道)、縣(市、區)、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所屬地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

(五)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實行週報、月報制

遏制新增違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20xx年7月29日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各縣、區整治機構每週四上報本轄區周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3日上報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

(六)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七)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7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安排,採取有力措施,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全面摸底排查20xx 年以來各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開展工作。

二、工作內容

(一)堅決遏制新增。根據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和省、市有關通知要求,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等有關部門,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態度,立行立改。對頂風而上的,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依 法依規予以嚴厲打擊,嚴肅問責。通過立案查處、掛牌督辦、公 開曝光等方式形成強大工作氛圍,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 房行為。(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繼續摸底排查。根據國家、省、市整治方案,結合我縣實際,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研究制定摸排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進行安排部署和培訓,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各鄉鎮(街道)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有關技術單位和村(社區)等基層力量,結合土地變更調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全面摸排佔用耕地建房情況。(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調研製定整治方案。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結合部門職責,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調研,深入瞭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和問題,聽取基層意見建議,及時向市級協調機制彙報溝通,待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下發後,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法院,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時間安排

(一)遏制新增(7月初開始)。制定下發《關於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對新增違法用地“零容忍”,堅決查處到位。

(二)摸底排查、督導調研、制定方案(8月中旬—12月底)。初步摸清全縣違法佔用耕地房屋建設使用情況、佔地情況、審批情況、涉訴案件和執法等情況。縣整治工作專班組織實查暗訪,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和摸底排查實效進行核實,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開展約談,對重大案件掛牌督辦、公開通報。同時,根據國家和省、市整治方案,研究制定我縣整治實施方案。

(三)按時彙總上報。對各鄉鎮(街道)遏制新增、摸底排查情況,落實月報制度,每月18日前報縣整治工作專班。階段工作成果,按規定時間上報。10月15日前,通過信息平台上報初步摸排成果。12月5日前,組織完成自查自糾,上報摸排最終成果。縣整治工作專班彙總後報市。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8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以“零容忍”的堅定決心,堅決遏制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嚴格保護耕地,根據《正陽縣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鎮黨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市、縣的決策部署上來,深刻認識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違法行為對耕地保護和國家糧食安全的重要意義,採取斷然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嚴防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發生,為下一步實事求是分類處置、全面整治整改、堅決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打下堅實基礎。

二、目標任務

(一)整治範圍

7月3日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後,所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均視為新增違法,納入台賬管理,依法依規處理到位。

(二)整治重點

對標中央要求,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最為突出的“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流轉、買賣耕地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房,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8種類型,必須以消除違法狀態為目標,依法依規嚴厲處置。對農民違法佔用耕地建自住房屋的,要依法責令停工,深入調查摸清建房情況,待國家政策明確後,再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造成羣眾不必要損失。

(三)主要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針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開展廣泛宣傳,採取“月集中、日分散”形式,鎮政府每月集中組織一次宣傳活動,每日利用鄉村廣播、執法車輛巡查等形式,深入宣傳城鄉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耕地保護政策規定,持續營造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強大輿論氛圍,發出嚴抓嚴管新增違法的.強烈信號。運用羣眾喜聞樂見的方式,以公告、明白卡、手機短信等形式,廣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遏制新增違法、妥善處置存量問題的政策要求,使廣大幹部羣眾深刻認識到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理解、支持和擁護黨中央開展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積極參與舉報監督、整治整改工作。

2.注重嚴查嚴整。織密發現網絡,拓寬舉報途徑,堅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查處,力爭把違法行為“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不能任由違法行為擴大、蔓延,要降低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率。各村(居)要將所有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一律納入新增問題台賬,嚴格銷號管理,決不允許違法行為制而不止、久查不決、整治不徹底,違法狀態持續存在;特別是對工商資本下鄉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廠房、商業住房、管理用房等),基層幹部利用職權強佔、多佔耕地建房等行為,要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問責一起。對收到地方政府或有關部門責令停工改正通知後,不在規定時限內改正或仍繼續施工的,按頂風違紀處置,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到位。

3.實現長效常治。根據違法線索問題台賬,深入剖析違法行為產生的成因,存在的制度漏洞,着眼建立耕地保護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建設,提升長效常治能力水平。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積極探索成立專門機構,統一行使農村宅基地建房審批職權;充分發揮鎮綜合執法隊伍作用,統籌各業務站、所,聯合開展執法巡查,捋順執法邊界,形成監管合力。各村(居)及有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土地監管共同責任機制,努力構建“大家管、大家用”的土地管理格局。

三、工作方式

(一)實施雙盯工作方法

1.盯重點區域。梳理近年來衞片執法中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突出、自然資源領域掃黑除惡反映線索較多,以及日常12345和12336羣眾舉報、上級轉交辦理輿情線索集中的鄉、村,列為重點緊盯區域,強化督導檢查,持續跟蹤問效。

2.盯重點人羣。壓實各級黨組織、領導幹部監督責任,強化警示提醒,確保廣大黨員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以身作則,不從事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不默許或授意他人違法佔用耕地建房。

(二)開展網格動態巡查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共同參與、上下聯動”的原則,進一步強化村(居)委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土地監管共同責任,實行網格化動態監管。建立縣、鄉、村三級橫向監管網絡,實行領導分級分包責任制度,分層級、定人員、包區域,逐級落實監管責任,確保每一方土地“有人看、有人管”;建立有關部門縱向監管網絡,按職能領域切實做好日常巡查,及時發現、報告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有查處權的部門要及時予以制止糾正,無查處權的要及時移交屬地政府或有關部門處置。各級網格對監管區域內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負有發現、報告的主體責任,對知情不報、有案不查的,作為問題線索移交紀委監委嚴肅追責。

(三)建立督導檢查機制

鎮政府成立明察暗訪組,切實加強對各村(居)的督導檢查力度,並將此項工作貫穿清查整治全過程。各明察暗訪組採取不定時間、不定方式,不打招呼、直奔現場的方式,着力發現問題,明確整改方向,監督各村(居)、各有關部門從嚴從快抓好工作落實。對問題嚴重村委,在全鎮範圍進行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到位,並視情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村支部書記為轄區遏制新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親抓親管、親自部署,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村要抽調業務骨幹,成立專職機構,明確聯絡員,組織完成好轄區新增違法問題發現、報告、查處整改工作。

(二)落實三項制度

一是每日快報制度。各村兩委、鎮直有關部門要採取積極措施,及時發現並制止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為,並將每日新增違法報縣整治辦備案。二是信息調度制度。鎮直職能部門要於每週五上報工作進展和整治整改有關數據信息,縣整治辦定期通報有關情況。三是簽字承諾制度。各級黨員幹部層層簽訂《無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承諾書》,對以往存在此類問題的,承諾按國家政策主動整改糾錯。

(三)建立聯動機制

鎮政府及有關部門要與司法機關建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聯動機制。依法向上級有關職能部門申請強制執行,對重大疑難案件,與檢察部門建立線索移送機制,通過公益訴訟等形式,倒逼問題積極化解。

(四)嚴格市場禁入

加強土地違法信用體系建設,形成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讓違法者“寸步難行”。各類行政審批部門不得為違法企業或個人批准頒發相關證照;公共服務單位不得為違法建設房屋提供相關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服務。

(五)加強執紀監督

鎮村兩級要加強執紀監督檢查,做到既監督事又監督人,既處理事又處理人,對工作中敷衍了事、弄虛作假、陽奉陰違、整治不力的,嚴肅問責、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對查處的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及時通報、以案促改。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9

為落實國家、省、市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保障耕地安全,特制定我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一、目標任務

結合國家、省下發的摸底排查工作基礎資料,摸清20xx年以來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台賬。根據國家、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政策,結合我區實際,科學制定整治措施,依法依規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工作中既要堅持依法依規、公正公平,又要講究策略、注重方式方法。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建立完善農村土地管理長效機制。

二、基本原則

(一)黨政同責,協同聯動。堅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各鄉街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敢於動真碰硬;自然資源分局要加強督促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密切協同,齊抓共管,形成合力,推進各項任務落地落實。

(二)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準確摸清問題底數,堅持以政治紀律為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法紀為準繩、以羣眾滿意為標準,客觀分析問題形成的歷史原因,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整治,確保經得起歷史和法律檢驗。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的歷史遺留問題,分類處置、精準施策,不搞“一刀切”,依法保障羣眾和企業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大局和諧穩定。

(三)分類施策,標本兼治。緊盯排查出的突出問題,區分不同時期、不同類型、不同原因,尊重歷史、實事求是、分類施策,着眼長遠,主攻治本,按照“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後果嚴懲”要求,健全完善常態化監管機制,穩妥有效推進整治,全面規範全區耕地管理秩序。

三、摸排整治範圍和類型

(一)摸排整治範圍

對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包括國有和集體)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進行摸排整治,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一併摸排整治。

(二)摸排整治類型

按照房屋的主要用途,分為住宅類、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及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三種類型。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對不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進行整治。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對公共管理、公共服務類和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和建設依據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的情況,對違法項目進行整治。

(三)政策界定

1、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包括: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2、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包括: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四、職責分工

1.區政府職責:負責組織所轄鄉、街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協調解決具體問題,組織相關部門審查審核鄉、街上報的數據資料,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對清理出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進行整改。

2.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職責: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牽頭做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相關工作。指導配合鄉、村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排查,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審核把關;協調解決相關業務問題,指導並應用系統軟件整理、審核、彙總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情況。

3.鄉、街職責:負責組織村(社區)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逐一摸底排查,指導監督村(社區)採集佔用耕地情況信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內容進行審核把關,確保真實準確,上報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4.村(社區)職責:具體負責對本村(社區)範圍內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逐一進行排查摸底,按要求如實準確採集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信息,對數據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直接責任,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統計表》進行確認,經村(社區)黨支部書記簽字後上報鄉、街。

五、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組建工作機構,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組織開展專題培訓,明確工作要求,推進工作落實。各鄉、街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專門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上下聯絡對接。9月16日前,各鄉、街工作方案和聯絡員名單(單位、姓名、職務、手機)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備案。

(二)摸底排查(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15日)。根據省自然資源廳下發的結合“三調”成果提取的建設項目核實數據,對照數據庫圖斑標識碼,對建設項目逐一排查摸底,按照“一個項目一張表,一個村(社區)一本花名冊,一個鄉、街一個統計表”的要求,全面準確摸清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對省下發核實數據以外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一併開展排查摸底,確保全面徹底,不留死角。對排查出的問題,建立問題台賬,列出問題清單、任務清單、責任清單,切實做到底數明、問題清。各鄉、街要確定一名工作指導員,專門負責做好村(社區)摸底排查政策業務、對接填報等工作的具體指導。堅持邊排查邊整改,對排查出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10月25日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階段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需附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採集表、統計表)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三)整改規範(20xx年11月16日-20xx年6月30日)。各鄉、街緊密結合排查發現問題,依法依規分類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時間表、路線圖、責任鏈,集中力量,掛圖作戰,合力攻堅,全面整改,真正做到整改一個核實一個,到位一個銷號一個。區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對各鄉、街整改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形成效果清單。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將按照省廳出台的.整改指導意見,指導各鄉、街有效解決帶有普遍性的重點難點問題。堅持邊整改邊完善佔用耕地建房情況數據信息。

(四)鞏固提高(20xx年7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對情況複雜、時間較長、涉及面廣的違法違規項目或需要通過法律渠道解決的項目,要制定專項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拉條掛賬,加強督導,跟蹤問效。對已完成整改的問題,要通過“雙隨機”及專項執法等方式進行監督檢查,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回頭看”, 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夯實整治成效,嚴防反彈和死灰復燃。整治行動結束前,各鄉、街將經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簽字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報告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為加強對全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違法違規圈佔土地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路國雲任組長、劉亞傑副區長、孟憲偉副區長任副組長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辦公室要切實發揮牽頭抓總作用,定期調度通報,組織專項督導,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上報區委、區政府;各鄉街要建立相應工作機制,強力組織推進,形成“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工作局面,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實。

(二)嚴明責任。各鄉、街黨委政府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摸排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定時組織專題研究,一對一”“點對點”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合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對清理摸底和整改整治情況,鄉村要逐級簽字背書,一級一級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一層一層把壓力傳導到最基層,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確保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取得紮實成效。

(三)依法整治。堅持尊重歷史、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分類施策的原則,積極穩妥處置各類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對歷史遺留違法違規用地,要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發生時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按照從新從輕和從舊從輕並用原則,依法穩妥處理。對新增違法違規用地要以“零容忍”態度,從嚴從重處理,依法徹查到底,堅決杜絕邊整改邊違法現象發生。

(四)強化督導。區政府將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全程跟蹤問效和定期通報排名。成立專項督導組,分片包乾到鄉、街,通過內業卷宗查閲、外業現場踏勘核實、明察暗訪等方式,加強督導檢查,堅決杜絕表面整治、虛假整治、敷衍整治。對工作組織不力、進展緩慢、成效不明顯的部門單位,報請區政府進行約談,對問題嚴重、整治不力、推諉扯皮、弄虛作假的,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0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要講求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點和節奏。要立行立改,對增量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及時發現、及時整治、及時處理。要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制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着力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地建房行為,務求取得好的成效。要依法依規整治,使各項工作於法有據,確保不留後遺症。要完善政策措施,切實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保護農民切身利益。要強化組織保障,落實村委會的主體責任,加強監督執紀問責,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一、摸排範圍

1.時間節點。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在此之前個別或部分建成但20xx年擴建的也要摸排。

2.耕地認定。亂佔耕地建房所佔用的`耕地以“二調”成果為準,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的耕地,以及“二調”後通過土地整理復墾增加的耕地。包括撂荒的耕地,應按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設施農用地以及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的,都要納入排查範圍。

4.不在摸排範圍的有4類。一是已取得合法土地審批手續、已取得土地證、房產證,且未擴建的房屋。二是已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但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三是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以及符合設施農用地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相關規定標準要求的房屋。四是已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的房屋。

二、摸排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 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應在村務公開欄或各村明顯位置公示,且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

三、摸排時間安排

10月底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部信息平台匯交。

11月底前,完成核實糾正工作,上報最終摸排成果,並報送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

四、摸排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村主幹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兩委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確保數據真實。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均可以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摸排工作要壓實,形成由村到鎮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負責機制。

3.加強保密管理。要加強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會叫平台中填報,需單獨上報。

4.嚴格監督檢查。摸排工作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1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省級製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餘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範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後,不納入摸排範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台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組織幹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幹部包户,摸排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户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台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並將摸排情況於每週二、週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於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彙總審核,通過匯交平台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於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並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2

為有效推進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實現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和早處置”,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防止耕地非農化、非糧化,根據連協調機制[20xx]2號文件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對各村亂佔耕地問題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常態化督導檢查。明確具體負責部門及人員,負責組織落實專班日常工作和領導交辦事項,逐項細化分解、逐級責任分工,落實到具體人,實施點對點跟進,建立台賬,辦結銷號。要加強與連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縣際協調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的協調配合,確保整治工作有效開展。

二、全面摸底巡查

(一)巡查區域

巡查區分為三級。一級巡查區為集鎮和省道以東往城區、園區、文亨鎮的銜接部的村莊和基本農田保護區;二級巡查區為省道以西的基本農田保護區及村莊;三級巡查區為未劃入一、二級巡查區的區域。

(二)巡查責任主體

鎮人民政府行使轄區巡查監管職能,對轄區亂佔耕地建房頂風違建巡查工作負總責。鎮主要負責人是動態巡查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掛村領導、包村工作隊、村兩委、村級自然資源協管員是動態巡查的實施主體,對巡查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巡查頻率

村兩委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8次,包村工作隊對所在轄區每月巡查次數不少於4次。

(四)巡查職責

各村按各自實際制定明確各片區組責任人,進行網格化巡查,不留死角,各村級協管員每天將巡查情況報告村兩委,各村每週定期將巡查週報表彙總上報至鎮裏(委託自然資源所收集),鎮裏每月定期將巡查整治月報表提交至縣自然資源局監察隊。

三、加大宣傳力度

要堅持“集中與日常”相結合的方式,充分利用橫幅標語、鄉村廣播、宣傳手冊、微信、電視台等不同形式,大力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深入宣傳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規定和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着力引導形成依規劃、守政策、按程序、惜耕地的共識和氛圍。對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例,與縣融媒體中心加強配合,製作強拆正面宣傳專題片,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打擊一起、曝光一起”。同時,設立公開舉報電話,廣泛發動羣眾監督舉報,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舉報並經查實的,每次獎勵300元。

四、責任追究制度

(一)對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村級未及時發現、制止、上報的,將按以下方式追究村書記的工作責任,第一次警示約談,第二次依情況問責,第三次就地免職。

(二)對村級謊報、瞞報、包庇、縱容的,一經查實從嚴從重處理,涉及違反黨紀政紀的移送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對轄區內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出現以下幾種情況的',將案件線索移交紀委監委,追究相關領導和其他相關人員的責任。

1.對國家和省級下發衞片圖斑經核實確定為新增亂佔耕地建房的;

2.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省市通報批評的;

3.對轄區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導致被國家通報批評或省市問責的。

(四)主動拆除違法建築消除不良影響的,可依紀依法從輕處理或免除有關問責。

(五)對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亂佔耕地建房、縱容親屬亂佔耕地建房等頂風違紀行為嚴肅處理;對工作中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3

為進一步遏止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全縣廣大農民羣眾依法依規用地和嚴格保護耕地意識,營造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辦函〔20xx〕105號)及《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河源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河自然資函〔20xx〕56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着力解決農村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房屢禁不止、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難、耕地佔補平衡落實難等問題,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耕地保護體制機制,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我市高質量發展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縣範圍內廣泛宣傳,使農村羣眾保護耕地意識明顯提升,農村基層依法依規服務村民合理建房用地報建手續辦理效率明顯提高,對農村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土地管理法中關於耕地保護、破壞耕地的處罰措施更加熟悉知曉,使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得到廣大農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宣傳方式

(一)通過製作宣傳畫冊、宣傳海報、宣傳標語和其他宣傳品在鎮村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以及村內廣播、執法車輛巡查等形式廣泛宣傳。

(二)通過編寫通稿、簡報、信息等宣傳稿件,在微信公眾號、政府的網站、廣播電視台及電信、移動、聯動等通訊載體宣傳。

(三)通過向每户農户發放一封農村亂佔耕地整治-封信,宣傳土地管理、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方面內容及意義,確保家喻户曉。

(四)收集基層一線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典型案例和創新做法,在全縣範圍內廣泛推廣宣傳。

四、宣傳階段及內容

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把握摸排整治工作時間節點,科學安排,分階段組織開展有關宣傳工作。

(一)摸排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廣東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和《關於疏堵結合堅持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等文件內容、精神,確保農村村民人人知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的內容、目的、意義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確權登記等政策規定。

2.宣傳方式:一是印發宣傳海報、宣傳單和大小標語等,要求各鎮村在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二是通過編寫新聞宣傳稿件,在微信公共號、政府的網站等平台發佈宣傳。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關於綜合施策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歷史遺留問題推動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廣東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河源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指引(試行)》以及國家和省、市、縣制定的存量問題整治方案或措施,力求農村家喻户曉。

2.宣傳方式:一是印發宣傳畫冊、宣傳單和懸掛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從“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嚴守耕地紅線”“嚴格控制新增建設佔用耕地”“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審批農村宅基地”等角度進行宣傳;二是將國家和省、市、縣制定出台的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進展,在政府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台等平台大力宣傳,及時向外界宣傳和平縣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分步分類處置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三)檢查複核階段(20xx年6月-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全縣和各鎮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整治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和社會反響等,在全社會形成正面警示教育作用。

2.宣傳方式:以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整治三年工作措施、成效、規劃管理、建章立制經驗為主要內容,製作迎檢彙報宣傳片;在新聞媒介、廣播電視開展專題宣傳、案例分析等系列宣傳。

(責任科室:辦公室負責,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宣傳工作是推進耕地保護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高農村村民對摸排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各部門要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責任分工,確保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密切配合。各自然資源所、各股室要明確職責和任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的宣傳工作,為整治工作奠定羣眾基礎。特別是在各工作階段印發政策文件、取得工作成效時,第一時間將宣傳素材報送給局辦公室。

(三)要務求實效。各部門在每階段開展宣傳工作時,要擴大宣傳覆蓋面,深入農村、進村入户,確保人人知曉;同時,宣傳內容要通俗易懂,貼近實際、貼近羣眾、貼近生活,達到宣傳效果,不能流於形式。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4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紮實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 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户做好羣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户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衞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台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户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台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户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户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眾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羣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5

為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採取標本兼治的強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態度管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整治目標

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現的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標對錶強力整治,同時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巡查監管,堅持“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20xx年7月3日前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規範審批台賬,確保村民建房合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引導村民建房不佔或少佔耕地。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調查摸底階段(3月22日-3月28日)

以村為單位,對本轄區內20xx年以來新發生的各類佔用耕地行為全面自查摸底,分類登記台賬,並將台賬(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由各村支部書記簽字後於3月26日前上報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劉海燕,聯繫電話:13907387865 。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9日-20xx年6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3日-6月30日):根據自查摸底和省級下發的新增疑似圖斑情況,對確定為20xx年7月3日以後新發生的違法亂佔耕地行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嚴格開展集中整治,該拆除復耕的堅決拆除復耕。

第二階段(至20xx年6月底):根據國家、省、市統一安排,將20xx年7月3日以前的存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相關要求分類處置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鎮、村兩級防控體系,健全執法巡察監管機制,完善巡察台賬,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現象發生,切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確保每户村民合理建房需求都依法審批。

四、職責分工

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在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相關單位具體職責分工為:

鎮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對應發現未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黨政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督導、督查及通報等相關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現場核查、認定和問題統計、分析,上報新增違法亂佔耕地行為調查摸底台賬,比對調查摸底情況,及時形成統計分析報告,發現存在的問題報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負責查處產業類和公共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違法案件和整改工作。

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負責牽頭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機制、流程和指導各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村民不佔或少佔耕地建房。配合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現場核查、認定等相關工作,並按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農村村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新增亂佔耕地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相關違法建築予以及時拆除。

財政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供電所:負責對非法佔地違法主體採取斷電措施。

派出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各部門單位、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耕地保護工作的相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生的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問題“零容忍”,要依法嚴厲處置到位,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違法行為。

(二)嚴肅紀律,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民房審批嚴格把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村要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動態巡查機制,建立工作日誌和巡查台賬,變被動等監測為主動找問題,嚴格按照“八個不準”、“六個嚴禁”及“一個保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實現“零容忍”,確保“零增長”。各部門和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履職,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