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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誠信承諾書彙編8篇

推薦人: 來源: 學識文學館 閲讀: 1.43W 次

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承諾書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承諾書由標題、啟語、正文、結語、署名、日期六部分組成。承諾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誠信承諾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誠信承諾書彙編8篇

誠信承諾書 篇1

我公司鄭重承諾:

一、嚴格執行《建築法》、《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法經營,公平競爭,自覺維護建築市場秩序,保障政府投資工程建設廉潔、高效、優質、安全。

二、嚴格遵守《蘇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及相關政府採購失信懲戒辦法(試行)》。在工程建設活動中,誠實守信,嚴於律己,堅決杜絕嚴重不良行為。

三、如違反規定,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有嚴重不良行為的,自願按《蘇州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項目招標投標及相關政府採購失信懲戒辦法(試行)》接受相應的懲戒處理。

承諾人單位名稱(法人公章):

承諾人單位地址: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2

目前,xxx市檢驗檢測機構共有xx市汽車綜合性能檢測站、xx市環境監測站、xx市正信建設工程檢測有限公司、xx市濱海建設工程檢測有限責任公司、xx市交通工程試驗室、xx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xx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嘉興市紡織面料(服裝)檢測中心、xx市保安機動車安全性能檢測站、xx市防雷設施檢測站10家。

為推動檢驗機構誠信體系建設,營造公正公平、科學準確、規範有序的檢測環境,樹立檢驗機構誠信公正、廉潔高效的社會形象,市檢驗檢測機構監督管理領導小組攜全市10家檢驗檢測機構做出誠信檢驗承諾如下:

1.承諾遵守《浙江省檢驗機構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對檢驗工作的要求,嚴格依法施檢,嚴格依據標準開展檢測,確保檢測公正、科學、準確。

2.承諾遵守《實驗室資質認定評審準則》、《浙江省檢驗機構計量認證/審查認可(驗收)評審準則》等規定,確保檢驗資質合法有效,禁止未通過計量認證開展檢測服務工作。

3.保證對外獨立開展檢測服務工作,不受來自商業、財務等方面的干預和其他內部與外部的行政壓力。

4.禁止偽造檢驗數據,禁止出具虛假報告,保證所出具的檢驗報告真實有效、數據準確可靠。

5.貫徹執行“科學公正、準確可靠、優質高效、方便顧客”以及自行規定的服務方針,對所有顧客都能做到公平、公正對待,保證提供同等質量的優質服務。

6.嚴格保守顧客的技術、資料、數據以及其他商業機密,不利用顧客的技術與資料從事技術開發和技術服務。

7.認真執行收費標準,規範服務行為,執行黨風、行風廉政規定,廉潔自律,不,維護檢測機構科學、公正、廉潔、高效的行業形象。

誠信承諾書 篇3

我鄭重承諾如下:

我向學院呈交的論文《》是我在指導教師指導下獨立完成的,決無抄襲、剽竊行為;引用他人成果數據已一一註明出處並致謝。本文如涉及知識產權糾紛,由本人負完全責任。

包括上述論文在內的所有學生學年論文和畢業論文,作者只享有署名權,是否發表及如何發表應與指導教師協商並經學院同意。學院對該論文擁有保存、收錄、使用的權利。論文可供師生無償查閲、引用。如此論文產生直接經濟效益,由學院、作者和指導老師協商分享。

承諾人: 專業 年級

籤 名:

年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4

——碩士研究生

我是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我已認真閲讀了《20xx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等有關報考規定,為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保障自身合法權益,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我保證網上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材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錯誤信息和弄虛作假行為,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2.我將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3.我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紀、違規行為,自願接受監考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如有違法行為,自願接受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懲罰。

考生簽名:xxx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承諾書 篇5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考出真實水平,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閲讀《河南城建考學院學生手冊》、《河南城建學院學生考試違紀處分規定》,《河南城建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我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複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考試誠實守信,不違規,不作弊。

四、本人承諾如有違紀行為,依照《河南城建學院學生手冊》20xx版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第二十一條:

(一)在考試、考查中違規違紀、作弊(含協同作弊)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對於不遵守考察紀律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或要求,視為考試違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三)考生違背公開、公正原則在考試過程中以不正當手段獲得或者企圖得到試題答案,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四)省級以上統考中作弊和協同作弊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依照河南城建學院學士學位授予細則第三章第十條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授予學士學位:

(五)在校學期期間,經確認在考試(考查)中有作弊行為(含協同作弊)者。

誠信承諾書 篇6

為切實加強學校師德師風建設,進一步明確每位教職工對師德師風建設應負的責任,努力提高我校師德師風建設的整體水平,特要求全校教師向社會作出公開承諾,全校教職工應積極履行職責,承擔教育責任。

本人受聘於XXX中學,作為一名人民教師,我向學校、學生及家長承諾,認真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全面規範師德行為,努力做一個“為人民服務和人民滿意的教師”。現向學校、學生和社會承諾如下:

一、愛國愛校,愛崗敬業,教書育人,廉潔奉公,遵紀守法,為人師表。堅持開展“以德立身,教學為本,情感育人”的師德自律教育,鑄師魂,修師德,練師能,內強素質,外樹形象。

二、要關愛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和個性;不體罰、變相體罰學生,不以任何理由,剝奪學生學習的權利。要為人師表,以人為本,使用規範的職業用語;不諷刺、挖苦、歧視學生,不説傷害學生自尊和心靈的話。

三、要自覺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教育教學常規,努力提高教育教學技能;不過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不強迫學生購買教輔資料。

四、團結尊重同事,互相關心;不搬弄是非,不詆譭其他教師,關心集體,不做有損學校聲譽的事。

五、要尊重家長,熱情接待,不指責、訓斥學生家長;遇到學生違紀、違規或發生事故,及時妥善處理,不把教師的責任推給學校及家長。不搞有償家教、不接受家長禮物和宴請。不借學生家長辦私事。

六、要廉潔從教、依法執教;與時俱進,更新教育觀念;不要安於現狀,積極進取。

七、要儀表端裝、舉止文明;上課期間不使用通訊工具,不穿戴與教師身份不符的服裝,工作期間衣着規範,不穿奇裝異服,不濃裝豔抹。以自身的良好形象教育引導學生。

八、 要遵紀守法,嚴格自律;不做違犯法規法紀的事。

九、要履行崗位職責;遇事不推委、不拖沓,及時處理教育教學過程,注重提高教學效果,以自己辛勤的勞動換取每一位學生的成功。

十、 自覺抓好自查自糾,圍繞師德師風建設問題,定期進行自我對照,自我檢查,自我整改,主動聽取接受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等各方面的批評與建議,自覺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

承諾人:

學校名稱:

時 間:

誠信承諾書 篇7

温州職業技術學院:

我申請參加貴院xxx年自主招生考試,堅持以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現特向貴院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並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並願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願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着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譁,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 考生(簽字):

xxx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8

甲方:xx鎮鎮 村(居)民委員會

乙方:誠信計生小組組長 及小組成員共 人。

為充分調動廣大村(居)民參與人口和計劃生育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充分體現育齡羣眾是人口和計劃生育的主人,推動誠信計生活動的有效開展,實現羣眾計劃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根據人口和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承諾書:

一、權利義務

(一)甲方承諾

1、依法兑現法律法規規定以及國家、省制定的獎勵扶助、救助和縣民本計生工程的各項獎勵優先優惠政策。

(1)依法生育的雙女户順產後在3個月內、剖產6個月內自覺落實節育手術,一次性給予3000元獎勵,對農村夫婦政策內生育二孩的夫婦在規定期限內主動結紮的獎勵1000元(其中,兩女户在規定期間內主動結紮的獎勵1500元);對政策內生育一孩的夫婦在規定期限內上環的獎勵500元;對節育手術失敗,主動落實補救措施的獎勵1000元;對未落實避孕節育措施(不宜上環、不宜結紮)導致以外懷孕的夫婦,主動落實補救措施的獎勵500元。

(2)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從領證之月起,每月發放20元獨生子女保健費,直至子女滿16週歲。

(3)農村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從該夫婦年滿55週歲起按每人每年不低於80元的標準發放獎勵扶助金。獨生子女子女傷殘、死亡或現無子女的計劃生育家庭,從該夫婦年滿49週歲起按每人每年不低於110元的標準發放特別獎勵扶助金。對只生育一個女孩的獎特扶對象,除上級獎勵外,縣財政每人每年增補120元;獨女死亡現無子女的,每人每年增補240元。

(4)對年滿45週歲的符合計劃生育特別扶助條件或節育手術併發症(三等以上)的對象,未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縣財政按最低繳費標準為其代繳養老保險費,已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縣財政每人每年增加100元補貼;對獨生子女和兩女户家庭,凡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縣財政每人每年增加50元補貼,直至60週歲。

(5)對獨女和二女户家庭參加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的,其子女的個人繳費部分由縣財政承擔,已婚育齡婦女在醫院分娩的每人補助500元。

(6)對夫妻雙方均為晚婚或晚育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00元;對期內新婚、再生育對象懷孕90天內主動上報孕情信息的一次性獎勵500元。

(7)農村計劃生育獨雙女户家庭的子女,錄取縣公辦高中,獨女户減免擇校費的50%,雙女户減免擇校費的30%;對農村獨女户考上大學(二本以上)的,縣財政一次性給予5000元的獎勵

(8)在農村土地集中整治整村推進拆遷安置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女户和主動放棄再生育指標户,每户可增加一個安置人口。

(9)已婚女職工在24週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延長產假30天,同時男方享受10天護理假;夫妻異地生活的,護理假為20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女子父母光榮證》的,再增加產假30天。對晚婚晚育者,婚假、產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不影響其應享受的福利及評獎評優。職工接受節育手術的,按規定享受休假期。

(10)對已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其獨生子女在入托、入園、入學、就醫、就業等方面,予以優先照顧;困難羣眾應當優先納入當地最低生活保障,並適當提高生活保障金。

(11)鎮、村居委會積極幫助因重大疾病或因手術致併發症、後遺症致貧的誠信計生家庭,向有關部門申請優先列為困難户救助,同時對誠信計生困難家庭給予幫(扶)助。

(12)當地政府給予當年遵守本承諾書、沒有違反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政策的誠信計生小組成員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質獎勵,對誠信計生小組長給予雙倍的物質獎勵和一定報酬。

(13)優先免費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舉辦的再就業培訓,優先免費參加農業、科技、水產畜牧獸醫等部門舉辦的養殖、種植技術培訓。

3、提供優質服務:免費辦理《生育健康服務證》、《生育證》和《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積極做好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宣傳、政策諮詢和宣傳品發放;免費為已婚育齡婦女提供婚育知識、科技信息、生殖保健知識、優生優育知識、常見婦科病檢查等服務;免費為乙方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和補救措施(上環、取環、人流、引產、結紮等),免費發放避孕藥具,定期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務,做好術後、生育後回訪。

4、對計生家庭户承諾不再生育並簽訂誠信承諾書的,統一免費發放《誠信計生户光榮牌》,減少育齡婦女孕環檢次數。對已婚育齡婦女年滿40週歲或一方已採取絕育手術、患不孕症或不育症對象户及其他不可孕育(含無配偶的)的,採取訪視服務,每年參加統一組織的生殖健康檢查一次;對夫妻一方或家庭主要成員或近親屬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村(居)兩委在職幹部,以公職作為擔保,承擔計劃生育連帶責任及生育一男孩和放棄再生育指標領取獨生子女光榮證户,每年開展二次孕(環)檢服務。對40週歲以下生育一女孩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户或二多孩未結紮、初婚待育、再婚夫妻有子女且未實行結紮對象,每年開展四次孕檢、二次環檢服務。

(二)乙方承諾

本人自願加入誠信計生小組,並承諾做到以下:

1、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自覺實行計劃生育;自覺遵守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村規民約和本承諾書中規定的各項義務,主動接受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自覺參加婦檢、康檢及其他生殖健康服務。

2、結婚、懷孕、生育或收養子女的,應及時向甲方申報有關情況。

3、依法生育一孩的,順產生育後3個月內,剖宮產8個月內在計生工作人員的指導下,自覺落實上環措施;依法生育兩個子女後,按時落實長效選擇避孕節育措施。

4、做到一胎持證生育,二胎持證懷孕。懷孕後,不私自鑑定胎兒性別,不違反規定做人流引產;落實節育措施後意外導致政策外懷孕的,自願主動落實補救措施。

5、夫妻雙方對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義務,督促其按法定年齡結婚、按政策生育,並負有在1個月內將子女新婚、懷孕信息告知鎮、村責任。

6、自覺遵守《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條例》。如外出務工,在離開户籍所在地前自覺申辦《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省內免辦),主動交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自覺落實避孕節育措施,主動接受户籍地和現居住地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在外期間每年不少於3次向村(居)反饋孕環情情況。

7、誠信小組成員相互監督,相互提醒,對出現政策外懷孕行為的,其他成員積極主動做好説服勸解工作,動員其採取補救措施;違法生育行為的,收回《誠信計生户光榮牌》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並退回之前取得的所有獎勵。

8、補充承諾:

二、違約責任及承諾效力

甲方未履行約定義務的,乙方可提出質詢和批評,由鎮人民政府對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紀律處理。乙方未履行約定義務的,違約人本人除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規章依法處理外,不再享受相關優先優惠政策,原享受的相關優先優惠予以追回;同一誠信小組成員出現違法生育,其他成員按照村規民約規定承擔違約連帶責任。

本承諾書有效期2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計算。在承諾書有效期內,承諾內容涉及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修改變化的,依據合法性原則,承諾雙方約定自動適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三、本承諾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小組其他成員可留複印件。

甲方: 村委會(蓋章)

乙方:誠信計生小組組長(簽字):

小組成員(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