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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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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各合伙人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推广公司业务以及共同劳动致富为指标。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所有适合水电安装及装修之业务,所有经营项目及范围需四位合伙人全票通过方可操作执行。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叁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1.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1.2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1.3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全年盈利的60%按各持股的25%分配,以全年盈利的40%为公司贡献突出奖(最大可达49%)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叁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

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半个月为过渡期)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 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 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篇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方式:承包人包清工。

3、工期年月日

4、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预算造价(安装费)人民币壹仟捌佰圆整(大写),若要变更施工内容,工程造价按实计算。

第二条:关于材料供给的约定

1、本工程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应为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有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供应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背本规定,应按材料价款双倍补偿给甲方。

第三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由于乙方技术差及不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4、本工程由甲方设计施工方案。

第四条:关于安全生产各防火的现场治理的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保证安装现场整齐,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4、乙方应协同甲方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现场。

5、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方提供的装修材料出门,一经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工程付款方式、承包内容、结算的约定

1、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安装款。

2、本工程保修期半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签定《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3、双方款项住来均应出具收据。

第六条:纠纷处理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按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全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约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施工前,一方要终止全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20%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担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其它约定

1、因气候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2、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各配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甲方所购主材产品质量异议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应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九条:附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合同有效期至竣工结算完毕。

5、工程保修期半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________签字(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签字(盖章)___年___月___日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篇3]

发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文件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工程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工程内容及范围:工程的给排水工程、强弱电气、防雷工程安装。

第四条:承包方式:甲方将车库安装工程采取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

第五条:结算方式:按总承包合同安装部分的条件,总价下浮28 %结算给乙方,除未计价材料及税金不下浮外,其余均下浮。

第六条:工期

总工期按建设方、甲方的要求执行。施工期间预留预埋与土建结构同步。

第七条:工程质量

合格,达到设计和国家现行质量验收的规范要求;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按甲方和建设方签订的主合同工程款支付方式执行。

第九条:设备材料供应

1、工程所需要材料、辅料由甲方组织施工。

2、乙方提前十天提出材料计划,报建设方核价。

第十条: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甲方应贯彻执行JGJ59-99标准及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禁违章指挥,有权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承包生产和工程中的安全规定,坚持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应向乙方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术措施等有关事宜,向乙方负责人交底。

3、乙方进入承包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事先登记注册,并符合建委等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岗位证书的要求。报甲方备案,对承包的劳务工程乙方应制定出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4、凡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国家及甲方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甲方在检查生产和安全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监督整改。

5、凡有不适应高处作业者(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等)以及16周岁以下未成年者、50周岁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准随队入场施工,违者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质量、生产进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设计变更通知单、技术变更核定单)和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对现场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建设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落实整改。

2、乙方有责负责配合其它各工种的施工,不得影响后续工序施工,并为后续工序的施工创造条件。

3、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现场各种材料的管理工作。

4、乙方必须保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的质量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

5、乙方负责和建设单位办理乙方承担工程的结算工作。

6、乙方负责完善所承担工程的资料工作,并协助完成档案归档验收工作。

第十三条:工伤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承包生产必须承包安全的原则。甲方已将施工管理费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施工中所发生的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伤、残、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

第十四条:治安、防火

1、甲、乙双方分别确定甲方 ,乙方 为治安防范负责人、防火负责人。

2、乙方入场一周内,必须向所属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遵守甲方项目

部治安管理有关制度的宣传教育。

3、乙方人员内部治安纠纷、案件、事故,由乙方负责查办,如涉及甲方人员,则必须派员与甲方配合查处。

4、甲方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查处防火违法行为,乙方人员因违章引起火警、火灾,除对责任人员依法查处外,发生一次未遂火警,罚款100元,一般火灾事故,罚款300~800元。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市建设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区劳动局解决。

第十五条:其它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篇4]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挥企业集团优势,参与 建筑市场竞争,为达到在该地区“做精品工程,树企业形象,做一个项目,赢得一片市场”的战略目标,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就 工程项目水电分部承包达成如下协议:

一、 承包形式

1、 甲方在与 (以下简称:业主方)签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后,决定将本工程项目水电分部以包安全、包人工、包材料、包文明施工、包资料报验整理、包竣工结算和竣工验收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

2、 乙方必须全面履行甲方向业主方承诺的本工程项目有关水电的所有条件:

a、 接受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本工程《施工合同》,有关水电分部的全部条款,并承担履约过程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b、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各种质量缺陷,给业主带来的损失,如发生业主按照《施工合同》内容规定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c、 乙方必须承担由于违反甲方和业主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如工程质量等标准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所要承担的罚款,诉讼和所有经济支出。

3、 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只能是甲方的内部承包者,不得以任何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的名义开展业务工作。

4、 乙方在实施本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因工程需要与劳务承包者、材料及设备供货商等签订合同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需要甲方对用工合同、供货合同进行担保时,应事前征得甲方同意,并出具书面承诺,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履行支付对方费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中代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二、 乙方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内容: 的水电安装工程。

三、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对乙方履行《施工合同》进行监督。

2、 组织协调乙方与其他劳务分包的工作关系。

3、 帮助乙方催要工程进度款,业主工程款到公司帐户要及时拨付给乙方。

4、 提供3间临时设施给乙方

5、 图纸上的疑问和施工过程中必须要以甲方名义出面的,甲方有义务配合。

乙方责任

1、 尊重甲方的权威性,听从甲方指挥,服从甲方领导和监督管理,按本项目管理模式履行本工程项目水电安装分部节点控制。

2、 必须严格履行工序程序,积极配合土建施工,不得因水电预埋未到位而影响其他工序的施工。

3、 按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施工队伍,完成甲方向业主承诺的本工程《施工合同》中有关水电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 接受业主、监理、甲方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

5、 乙方必须经常对其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社会治安教育、教育职工遵纪守法,杜绝违章作业、聚众闹-事的事态发生。

6、 乙方必须做好班前安全质量交底工作,进行过程控制,创优质挣高速,为企业树形象争荣誉。

7、 乙方对本工程项目的周边债权债务全部负责,和甲方无关。

8、 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自行配备,如乙方必须向甲方借用人员,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9、 乙方所用工程材料、设备应严格检验,杜绝不合格材料、产品用在本《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中去,一经发现,所造成的返工和工期延误等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 其他事项

1、 乙方按照最终工程决算中水电安装部分总造价的18%向甲方支付管理费。

2、 甲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和施工用水由乙方维护和保障,甲方每月补助600元给乙方。

3、 乙方对所施工的质量,按照图纸、规范规定的保修年限进行保修。

4、 甲方进度款拨款方式:在业主单位工程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按照水电部分所占的比例,扣除管理费后,余款及时支付给乙方。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不得影响工程质量、进度。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篇5]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1、工程名称:

2、工程内容:本工程施工图所涉及的水电安装及消防安装工程

3、承包范围:

a、给水排水工程:

①施工图中所属给排水工程、空调排水管道工程(包括穿墙管,但户内给水支管不安装,3楼以上的卫生洁具只安装蹲式大便器)。

②室外排水管安装至检查井,给水管安装至室外1米,不包括室外主水管安装。

b、电气照明工程:

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电气安装工程(室内混凝土墙、顶板、梁柱内的线管、接线盒安装,所有强电、弱电设备的安装),工地临时用电线路及灯具、但配电房变压器及高压柜部分,柴油发电机组及空调部分、通风排烟所涉及的电气部分等不在本承包范围内)

c、消防工程:

①设计图纸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范围,具体内容包括室内消防栓系统、室内自动喷淋系统、室内自动报警系统及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等,但不包括屋顶水箱、室外管网及水泵房的设备设施。以上承包范围中的1至2楼水电及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在二次装修前负责安装完毕,但不包含二次装修时改装费用,另通风排烟系统甲方已取消,由此引起消防不能验收由甲方负责,所有的电表、水表由甲方安装并承担费用。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验收。

三、工期:

1、本工程于20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为20年月日。

2、因本工程土建部分属另一个施工企业承包,水电安装应密切配合土建施工,以不影响土建部分进度为原则,若土建工程提前竣工则安装工程应同步提前竣工,并不能以合同竣工工期为借口,提出各种客观理由。

3、乙方要配合土建工程搞好预埋,幷不得事后打洞、凿眼,如有此情况发生,必须经土建及甲方施工员认可后才能施工,并且由甲方指定专人补至原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标准: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力争优良,确保合格,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按图施工,接受相关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及甲方、工地技术负责人的管理、监督检测,验收,具体工程质量以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为准,如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要求停工,返工整改,返工所需人工及材料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承包总价:

按图纸所定的工程范围(量),以138元/m2按实际面积计算包工包料。依据国家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结合施工图数据按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变更项目经甲方签证,乙方认可按实结算。

六、竣工验收:

安装工程在土建竣工前15天由乙方负责办理各项相关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幷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四套给甲方。

七、材料采购:

乙方在采购前需报甲方工程部及监理认可品牌,由乙方自行采购,材料进场后须报工程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如因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八、工期延误:

乙方在土建主体施工期间,应根据土建施工进度做好各项预埋、预留工资,不得延误土建方施工进度,每延误一天罚款壹仟元,而且不能因为预留及预埋影响工期而影响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如有发生则按每天贰仟元罚款,依次类摊计算。

九、安全及文明: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施工并对职工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时做好安全检查,,如发生安全事故则按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全同(示范文本)》建1999年第313号通用条款执行。

2、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并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施工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如发现有未戴安全帽的现象,每人次罚款10元。如乙方承包项目因为施工安全及质量问题使甲方遭受相关部门处罚,其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社会影响及信誉损害。

3、乙方人员住宿自理,所有施工人员除值班电工驻守工地外,其它工作人员不得住在工地现场,就近租用民房。如违反所造成的一切事帮及损失概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十、保修:

1、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内(除不可抗力及人为破坏因素外),乙方承担一切保修责任并负担其费用;

3、质量保证金为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4、乙方接到甲方及物管维修通知后,必须在二天内到现场进行修理,如未及时到达,由甲方指派人员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十一、付款:

每土建层完工付工程款的%,主体封顶付到工程款总额的%,电线、电缆、给排水管道及消防设备进场前付至工程款总额的%,竣工验收前付至%,余款待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与湘潭顺德置业有限公司共同验收且所有消防、水电相关手续全部到位后,付清余款1个月后付清(留5%质保金)。

十二、违约及争议处理:

1、本协议一经签订,甲方双方应共同遵守执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叁万元整。

2、如遇本协议约定之外情形,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机关或管辖地司法机关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其他事项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本与印刷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三、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保修期满、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乙方】: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水电安装合作协议 [篇6]

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15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