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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平陽縣鄉鎮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公告

推薦人: 來源: 學識文學館 閱讀: 2.74W 次

為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2012]121號)檔案精神,鼓勵大學生村官紮根基層,推動鄉鎮事業單位吸納更多優秀人才,經研究,決定面向平陽縣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平陽縣鄉鎮事業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考公告

  一、招聘名額

2017年平陽縣面向大學生村官計劃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8名,具體崗位另行公佈。

  二、招聘條件和任職年限

(一)招聘範圍和任職年限

平陽縣範圍內,任滿2個聘期、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的,或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歷年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有2次及以上為優秀等次的在崗大學生村官。具體指2007年至今,全縣經組織、人社部門統一選聘到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包括2010年以前選聘到社群工作的在崗大學生村官。留村任職的大學生村官符合上述條件,也納入本次招聘物件範圍。其他離崗的大學生村官和通過其他渠道招錄到村(社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不納入本次招聘物件範圍。

“擔任村兩委副職及以上職務滿3年,擔任村兩委委員職務滿6年”時間計算,包括聘期內和留村任職期間。任職時間可以累計。通過換屆選舉擔任村(社群)兩委委員及以上職務的,因村(社群)級組織提前換屆導致大學生村官任職滿1屆但未滿3年的,按3年計算。補選或由上級黨委任命的,則按實際任職日期計算。本次選聘任職年限計算截止公告發布之日。

(二)報考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廉潔奉公;

2.事業心和責任感較強,有一定的社會活動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文字和口頭表達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正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的;

3.服務期間未經組織批准自行離職的;

4.法律、法規規定不宜錄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式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考核評價、體檢、公示、聘用等程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採用現場報名的形式。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管理科(平陽縣人才大樓三樓308室 )。

3、報名要求:報考人員在平陽人才網自行下載並填寫《2017年平陽縣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並經所在鄉鎮黨委稽核後,在規定時間內現場提交進行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4、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和報名同步進行,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要的村兩委任職檔案或當選證書原件及影印件(影印件一式兩份,需加蓋所在鄉鎮黨委公章),並提供個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張。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資格初查不予通過。

(二)考核評價

考核評價由筆試、評價考核、量化考核三個部分組成。各項分值均為100分。

總成績計算方法:總成績=筆試成績×40%+評價考核成績×30%+量化考核成績×30%,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尾數四捨五入。總成績低於6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

1、筆試

筆試內容為農業農村綜合知識和申論(1門),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評價考核

縣組織、人社部門成立評價考核組,採取召開測評會、考察等辦法對其進行評價考核。針對大學生村官在村履職情況、能力素質、道德品質、學習表現及紀檢、綜治、計生“一票否決”等情況向政法機關、衛計部門、鄉鎮幹部、社群幹部、村兩委負責人等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查瞭解。考察不設分值。

民主測評(100分)。民主測評會參會人員為:鄉鎮幹部、社群主要負責人、駐村幹部、村兩委成員、黨員代表、村民代表。由與會人員填寫《平陽縣面向大學生村官考核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民主測評和徵求意見表》。測評結果分為四個檔次: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其中棄權、無效票均不計分。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票計分如下:

優秀得分=優秀票數/總票數×100

稱職得分=稱職票數/總票數×80

基本稱職得分=基本稱職/總票數×60

不稱職得分=0

民主測評得分=優秀得分+稱職得分+基本稱職得分

3、量化考核(100分)。著重考核任職情況、年度考核情況、獲獎情況。在大學生村官個人申報量化考核自評分的基礎上,由各鄉鎮黨委通過查閱“成長檔案”、核對村兩委任職檔案和榮譽獎勵證書等途徑對自評分進行核查,再報縣組織、人社部門最終核定自評分值。

(三)體檢、考察

1、考核合格人員進入體檢。體檢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作自動放棄處理。放棄體檢或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2、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於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標準執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公示、聘用

1、公示。根據考核評價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陽人才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後,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2、審批備案。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名單上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

3、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通過公示及上級部門審批備案後,按照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選擇崗位(遇總成績同分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亦相同,以量化考核高者優先;如再同,則按照任職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副書記、副主任、委員依次選擇),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若本人放棄聘用資格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須用本人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筆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身份證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資格審查中提交的報考資訊和證明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且對填寫的資訊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隱瞞相關資訊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並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大學生村官經考核招聘進入事業單位後,應繼續留村工作3年,並在事業單位招聘合同中明確。繼續留村工作期間,按大學生村官相關制度進行管理。首次聘期不再安排試用期,直接正式聘用不再保留大學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執行。首聘期間不得交流到其他事業單位。

4、諮詢電話:

中共平陽縣委組織部 0577-63727006

平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577-58123530